四川出台专门支持农民工创业一揽子政策
bet365app中文:http://www.datangqingfang.com    来源:人社部    创建时间:2015/8/11 9:01:30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为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返乡创业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四川省有农民工逾2400万人,是全国农民工最多的省份之一。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强、潜力大,为此,四川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坚持普惠性政策和扶持性政策相结合的原则,既保证返乡创业人员平等享受创业的各种普惠性政策,又根据这部分人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特点,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的扶持性政策,以促进他们成功创业。《意见》共五大部分十九条。同时,还拟定了《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

  《意见》在五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创新:

  降低返乡创业门槛。《意见》提出,对注册资本登记,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在税费优惠方面,《意见》明确,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财政支持方面,各级财政将建立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目录,保障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享受财政优惠政策的权利;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扶持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从事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给予奖补;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金融服务支持方面,为了解决返乡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问题,提出“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各类农村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品,在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两年,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贷款期满可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对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返乡创业园建设方面,为了扶持园区建设发展,提出“对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可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奖补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为了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入园创业,提出“可租用园区内的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也可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用地”。

  下一步,四川省将根据《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中的7项行动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动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新创业。(四川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