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东市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的重要举措,结合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强化就业扶持与服务,努力推动农民工向市民转化。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健全充实就业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31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海东市就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适时调整充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各县(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二是整合优化就业工作保障机制。整合成立海东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劳动维权等公共就业服务。三是撤并调整驻外劳务办事服务机构。2000年以来对各县(区)在外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省市和重点用工地区建立的172个驻外劳务办事机构进行了撤并调整,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平台、驻外劳务办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组织建设,鼓励引导劳务经纪人带领农民外出务工增收。通过有效整合,90个驻外劳务办事机构职能作用得以发挥,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做实服务举措,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一是劳务输出走品牌化发展路子。立足资源禀赋及产业优势,积极挖掘和培育了乐都区“高原电建设”、化隆县”牛肉拉面”、循化县“撒拉艳姑刺绣”等区域特色鲜明、劳动力就业稳定、经济效益突出的14大劳务品牌,形成一县(区)多品牌的发展格局,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仅2017年,全市共向省内外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54.9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8.1亿元,劳务人均收入8772元,其中向省内外转移输出农村贫困劳动力1.2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7亿元。二是拉面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制定了落实省政府出台政策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并设立拉面经济发展资金,积极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为拉面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新动力。截至2017年底,我市在外开办经营的拉面店达2.63万家,从业人员16.9万人,拉面经济经营性收入118.5亿元,实现利润40.2亿元,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41.2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从事“拉面经济”的少数民族群众在省内外城市和县(区)城镇购买楼房3142套,8649人购置了家用轿车,12476名群众自建房屋,各类资金投入达22.56亿元。“拉面经济”产业已发展成为海东市农民群众的“脱贫经济”“致富经济”,2017年9月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简报中作为特色产业促进就业创业的经验做法以首条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三是积极搭建供需就业服务平台。围绕“服务民生、促进就业”这一中心,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集中为各类人员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供需服务平台。2017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被征地农民专项招聘会”等供需对接活动,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35场(次),组织省内外517家企业开展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1.5万余个,经现场咨询洽谈有4171人达成意向性用工协议。四是技能培训力促农民工增收。依托各类培训资源,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针对农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性别特点、认知能力和就业意愿,采取“引厂入校”“引校进厂”“走出去”异地培训、带薪实训等方式,突出贫困劳动力、新生代农民工、企业转业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因材施教、因需施教。2017年,全市共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烹饪、拉面+创业、挖掘机等劳动力技能培训2.26万人(次),其中完成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4170人。五是创新劳务输出转移模式。将精准扶贫工作与拉面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以海东籍群众在全国各地经营的拉面店为载体,大力推广拉面经济“带薪在岗实训+创业”的精准扶贫模式,将贫困劳动力进行短期培训后,派往省外拉面店带薪“跑堂”培训,实现“一人拉面,全家脱贫”的目标。2017年通过“带薪在岗实训+创业”模式,带动4054人在全国大中城市从事拉面经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拉面店200家。六是积极实施“回归工程”。通过项目推荐、创业培训、贷款扶持等一系列措施,鼓励引导群众返乡投入到家乡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当中,形成了“人回转、钱回流,企回迁、业回创”的格局,涌现出了一大批投身家乡建设的优秀企业家和在省内外享有盛名的清真餐饮业经济实体。2017年,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达1691人,带动就业5640人,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1.5亿元。拉面经营者返乡创办企业462家,吸纳就业6786人,实现年销售收入16.2亿元,利润5.7亿元,务工人员年收入达3.1亿元。
(三)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夯实保障工作机制。成立并调整充实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协同处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二是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积极开展以劳动用工备案、农民工工资清欠、劳动合同签订、失业保险、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检查等为重点的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出问题。因工作成效突出,2017年市人社局被国家人社部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评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先进单位”。三是社会公布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结合处理农民工欠薪存量案件,2017年将青海恒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宝陵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分别通过省人社厅和住建厅进行失信公布、纳入了黑名单。另外,因恶意欠薪移交司法机关8件,涉及人数508人1381.29万元。清欠农民工欠薪案件231件,涉及农民工5888人6303.47万元;化解存量积案陈案16件。四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经与公安人口基础信息库和社保大数据比对,将全市进城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提高社会保险扩面针对性,实现了应保尽保。同时,针对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务工地灵活的实际,特别是以“拉面经济”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深化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与全国31个省市10858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切实减轻了外出务工群众资金垫支跑腿报销的压力。五是协同解决务工群众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劳动法》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关系,使农村劳动力在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同时,积极发挥市就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协调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城市落户、子女入托入学、卫生计生服务、购房居住、享受社保待遇等方面困难,尽力消除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跟踪服务,推动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开展就业创业及技能培训,将法律法规、城市管理、安全知识、权益维护、社会公德美德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着力增强农民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维护团结、感恩社会的意识,鼓励引导农民工自觉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赢得市场,融入城市。二是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拉面店宣传活动。2017年,海东市着眼促进拉面产业长远发展,精心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拉面店”宣讲活动。宣讲期间,在上海、北京、广州、厦门等12个城市举办集中宣讲大会22场(次),召开座谈会29场(次),拉面从业人员参与人数达2.5万余人,慰问拉面经营户29家,发放慰问金5万余元。通过集中宣讲,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了拉面人的心里,诚信守法成为了拉面人的共识,民族团结之情融入了拉面人的生活,输入地与输出地协作共同管理取得了实效。三是传递感恩社会正能量。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以来,海东市“拉面经济”创业人员累计在家乡文化教育、济困扶贫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捐资达4000万元以上。在国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全市从事“拉面经济”的群众纷纷慷慨解囊捐献爱心,在玉树、汶川大地震后我市开办拉面店的群众自愿捐资达368万元,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化隆县群众马牙古拜在海南开拉面店时拾金不昧的美德、马成义在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用一碗碗免费拉面温暖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的事迹至今传为佳话。从事“拉面经济”的进城务工人员中“致富带头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亚运火炬手”“最美青海人”等不断涌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一是我市是全省重点农业区,农村劳动力量大,农民工群体文化技能水平偏低,多数在城市从事的是苦、脏、累、险、差的中低端劳动,高质量就业少,就业稳定性差。二是职业技能培训层次低,各类培训资源亟待整合,缺乏对中高端技能培训的资补政策,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急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工对既得利益比较关注,参加社会保险需要本人缴纳一定费用,农民工往往不愿缴纳,加之有的用工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经常推诿或拖延为农民工参保,使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市民待遇。四是户籍制度改革仍停留在放开户籍层面,未能触及深层次的社会福利制度改革,造成大量农民工不能均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同时,随着国家退耕还林草、保护基本农田等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三农”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农民更多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多数农民工不愿将户籍从农村迁移到城市,制约了农民向市民的转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着眼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双创”工作,以抓培训、促转移,抓创业、带就业,抓品牌、增效益作为重点,坚持就近转移与跨省输出同步,有组织输出与群众自发结合,引导输出与扶持创业并重,数量与质量齐抓的原则,持续做好就近就地转移、做细省内跨区域转移、做强省外务工、做精境外务工,实现农民工“就业一人、带动一户”“创业一人、带动一群”的目标转变,确保进城务工人员输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着力增强职业技能培训质效。着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土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围绕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企业在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别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适时调整培训内容,与劳动者需求对接,与市场需求接轨;坚持精准培训和项目引领,切实加强培训全过程管理,实行授课过程、参加人员和技能鉴定全程录像;加强对已参加培训人员的跟踪调查,实时掌握就业状况,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千方百计提升培训质效。
(三)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部门联动、统一执法,形成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的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持续维护全市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部分裁决或先予执行”等法定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加强财政支持,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完善相关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平等教育;完善配套政策,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民工集中行业、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提升服务效能,为农民工提供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因地制宜开展新市民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融入城市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