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社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人社部门认真对标《海东市精准扶贫攻坚方案(2016年—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立足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先后制定了《2016年海东市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转移就业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年海东市拉面经济及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对全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了重点安排,以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业。
截止2017年底,按照“面向贫困户、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各县(区)人社部门共开发贫困村公路养护、农村保洁、生态管护等扶贫公益性岗位645个,全市扶贫村公益性岗位覆盖率达100%,其中2016年开发367个、2017年开发278个、省人社厅在2017年为联点扶贫村化隆县谢家滩乡拉扎村及周边贫困村新增安排11个公益性岗位。全市各县(区)扶贫村开发扶贫村公益性岗位数分别为:平安区44个,乐都区141个,民和县125个,互助县118个,化隆县155个,循化县62个。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均按照不低于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执行,并全额报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金。